<!--go-->
“是的。”吳竹華認同的說道。
李家人回到城裡,立即去公安局報案,也將孩子交給了公安同志,既然要調查這件事情,肯定要先搞清楚這孩子是誰家的,先把孩子的父母找出來。
李家人報了案就回去了,孩子交給公安同志了,有公安同志來負責,反正他們配合調查就行了,調查好了還有孤兒院呢,也不會強迫他們來收養這個孩子的。
聽了錢為民的分析,李家人也不可能收養這個來路不明的孩子的,若是人家母親就在暗處盯著呢,他們真的把孩子收養了,母親上門要錢怎麼辦?
或者等孩子長大了,有利可圖了,父母上門搶孩子,到時候是給還是不給呢?
如果孩子想要跟家人團聚,他們卻阻攔的話,孩子會不會恨他們?那他們豈不是白白給人把孩子養大了嗎?幾十年的付出,到最後還成了孩子的仇人,何必呢?
如果他們放孩子跟家人團聚,幾十年的辛苦也是白費。
所以何苦呢?
是自家沒有孩子嗎?
為什麼要去養別人的孩子?
現在他們家已經有了一個重孫了,再過幾個月第二個重孫就要出生了,是自家沒有孩子嗎?為什麼要去養別人的孩子呢?
自己的孩子都未必孝順,別人的孩子就能指望的上嗎?
孩子的事情,調查了幾天,沒有調查處什麼問題來,因為中間下了一場雨,把腳印都給衝了。
雖然上輩子早在20世紀60年代就已經出現了DNA親子鑑定技術,也就是說現在國外這項技術已經得到了非常快速的發展,但畢竟還沒有傳到國內來,國內暫時還沒有這個技術,所以暫時是找不到小孩的父母的,所以孩子就暫時交到了孤兒院。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