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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節 只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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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佳琪還不知道被識破,不明白問,“張大哥,你為什麼這麼看著我?”

張景心裡呵呵,丁佳琪還是影帝。

現在不拆穿她,張景藉口道,“你最近好像胖了,少吃點肉。”

哼!

丁佳琪表情不開心。

回岸邊,把小船退掉,拿回押金,開車七十分鐘回酒莊。

考慮到徐澤洪提醒來源要——合法。

張景身上開著錄音筆,單獨把芭比叫到酒莊凶宅。

芭比殺死小松原,拿走金編玉,又害怕被警察查到證據,於是把金編玉丟進湖裡銷贓。

張景之前承諾過不會報警,也不會拿殺人這件事件威脅她。

當芭比到時,張景立馬看到她身後藏著一把手槍,槍口45度朝下。

張景大膽轉身往客廳裡走。

芭比跟在張景身後,很快注意到茶几桌子上擺放著一疊米元和那枚她丟掉的金編玉。

“你丟的東西我找到了,”張景指著金編玉道,“一萬米元給你,權當是我花錢買來的。”

“為什麼給我錢?”芭比疑惑問。

真實原因是為讓金編玉存在合法,雖然芭比的來源不合法,但張景是拿錢買來的,相當是洗錢,瞬間乾淨。

這樣做可能只是多此一舉,甚至浪費一萬米元,卻還有句話叫——常在河邊走,早晚會溫鞋。

為避免溼鞋,小心一點不會錯。

考慮到對方身上有槍,張景語氣偏軟道:

“我打算把它送回龍國賣掉,這枚金編玉屬於你,你應該分享它的價值;不賺每一個銅板、不賺最後一個銅板,是龍國的古老諺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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