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亥初三刻。
石鼓吏敲著刁斗,沿土道巡夜,報著二更時辰。整個葦亭,只有亭庖廚還有亮光。釜中煮著菽,桓真攥著根柴棍,有一下沒一下的捅著灶火,回想著魚案線索。
一個人再貪財,也不會把銅錢藏進肚子裡。而且說句難聽話,似鼠大郎這樣的貧寒百姓,哪來的銅錢?
主家賞的?
賈氏族人太多了,一個銅錢的賞,如何追查?再者,真有過這種賞又怎樣,怎麼證明此銅錢是賞的銅錢?怎麼證明賞銅錢的賈家人就是兇手?
所以死者腹中有銅錢的事,至今仍只有任亭長和他知道。
不過此案也不能說完全沒推進。
據幾個佃農說,鼠大郎在賈家不種地,只管伐薪砍竹,除了雨雪天,每日都進野山,無論上山、回村,均要經過野山河。再依據死者胃中的糠食,基本能斷定,就是賈家長房的佃農。因為佃農們向亭吏訴苦,賈地主家只有長房往佃戶的吃食裡攙糠。
銅錢……銅錢……鼠大郎吞掉銅錢,是一種主動的防備手段?還是被人害時,倉惶中不得已吞掉銅錢,期盼死後能有機會證明他是枉死的,不是失足落水?
兩者乍聽沒區別,其實不然。倘若是第一個原因,說明銅錢能成為有力的破案線索。後一種原因的話,此案就更棘手了。
次日,山陰縣,彭氏匠肆。
五更時刻一到,競逐賽的準匠師們就起了,按巡吏引導,吃早食、如廁一次,回製作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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