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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夢山市公安局審訊室旁邊的觀察室內,夏嵐看著審訊室內低頭不語的趙漢卓無奈地嘆了口氣。
王豔彬透過大路上僅有的監控找到了線索。
案發當天,孫羽的寶馬X6是晚上11點47分從監控下經過的,由於路燈昏暗,再加上孫羽的車窗貼膜,無法看清車內的情況。
0點03分,一輛吉利從監控下經過,透過車牌可以確定車主就是趙漢卓。
同時王蘭還查到在11點28分的時候孫源給趙漢卓打過一個電話,通話時間只有23秒。
凌晨3點22分,有人在一個自助取款機用孫源的銀行卡取走了19000元現金,那裡有監控。
儘管當時取款人遮擋了臉部,但從身形和雙手的對比,可以基本確定是趙漢卓。
最重要的證據就是那件血衣內的毛髮,透過DNA比對,已經確定和趙漢卓的吻合。
案子到了這裡,即使趙漢卓不開口他們也可以透過閉環的證據鏈將他定罪。
可是······
見了那麼多殺人兇手,夏嵐總覺得趙漢卓的面相不該是一個殺人犯,所以她才會安排一批又一批人進去審訊。
直到現在,趙漢卓沒有說過一個字。
“夏隊,沒必要了,移交檢察院吧!”
雷震見過的罪犯遠比夏嵐見過的要多,他能看出夏嵐的顧慮,安慰道:“他要真的不是兇手,早就開口解釋了。他這種行為我也遇到過,以為不開口就能一直拖著,僥倖心理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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