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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十九這一天,張拯一大早就被母親和嫂子元氏給揪了起來。天色還未亮,但張拯已經像是提線木偶一般被母親和嫂子帶著一群長相一言難盡的嬤嬤擺弄了大半個時辰。
而整個縣伯府,也變成了一片紅色的海洋。燈籠,紅色的好看;院子裡,掛上紅色的絲絹。
門上貼的什麼勞什子對聯,撕了扔了貼上喜字。張拯還要穿吉服,帶紅花,塗脂抹粉騎大馬。
穿吉服張拯還是能接受的,畢竟結婚嘛,穿身大紅色也顯得喜慶。帶紅花,就是將一朵絲絹製成的話插在髮梢上,張拯也還勉強能夠接受。
喜慶嘛,一切都是為了喜慶。但是塗脂抹粉,這個,張拯真沒辦法接受。
一個大男人,將屁股塗得比死了三天的屍體還白,還要塗唇紅?這是哪門子規矩?
張拯抵死不從,氣得元氏差點將張拯的耳朵給獰了下來。但是沒用,你獰任你獰,我就是不塗。
有能耐你在我大婚的日子裡打我啊。元氏氣急,但是也沒有任何辦法,只好任由他怎麼開心怎麼來了。
天色矇矇亮,賓客未至,以程處默為首的一干紈絝們已經先到了。程家三兄弟,長孫渙,李懷仁,房遺愛……就連自杜如晦逝世之後便逐漸不與紈絝們往來的杜荷也到了。
紈絝們之所以來得這麼早,是因為他們今天將扮演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
儐相,可以簡單理解為替張拯捱打的人。尤其是程處默,更是穿上了祖傳的軟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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