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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孝忠辦公室內,李在華放在有些開始發燙的手機,突然間,又想起一件事來。
他跟高海惠等人打了聲招呼,再次走出房間。
不過,這次李在華沒留在檢察廳內,而是來到大樓外,找到一處無人和攝像頭的地方,從空間揹包內取出一部不記名手機。
這部手機,他平常不使用,專門用來聯絡丁青。
嘟嘟嘟......
撥通號碼,十幾秒後,一個沙啞,好像剛剛起床的聲音響起。
“李檢察官,怎麼有空給我打電話?”
李在華沒有回答,直截了當道:“三哥,幫我準備三億現金,今晚我要用。”
此話一出,手機對面的丁青頓時沒了睡意。
三億,這可不是小數目,都夠在江南區買一套公寓。
同時,丁青按照黑幫人士的想法,以為李在華出事了,準備拿錢跑路,心中焦急,但表面卻裝作開玩笑的問了一句。
“李檢察官,你不會是犯事了,準備拿錢跑路吧?”
李在華翻了個白眼:“忘記通知會長和你。我已經透過實習期,今晚邀請一些客人聚餐,裡面有不少大人物,我得準備點禮物。”
聽完解釋,丁青松了口氣,他跟石東出不一樣,純粹的黑幫混混,壓根不去了解檢察官。
因為,檢察官距離他們太遠。所以,丁青不清楚,三個月透過實習期的份量。
只要不是跑路就行,丁青馬上回複道:“三億不是小數目,我要問過會長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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