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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御用金牌 欽差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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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陣勢,堂下的知州便破口大罵道:爾等竟然攻擊官府,而今又不知天高地厚安坐於大堂之上,試問你真不知道死字咋寫嗎?我便冷笑一聲,隨即對著左右說道:掌嘴。侍衛便上去重重的打了二個耳光,此時知州便徹底蒙圈了,本著不吃眼前虧的原則,這次知州這次學乖了,也閉嘴了。我見他老實了,便開口說道:爾等也知道天高地厚這個詞,也不枉你讀了幾年書,今天本掌櫃就教你如何為官!將城門處商稅吏緝拿前來大堂來對質。侍衛隨即一行禮,便小跑而去,而原來府衙的眾多官兵則被兇狠的皇城司侍衛攔在了大堂之外,站立於堂外。

隨即我便接著說道:現在我給爾等普及下剛才爾說的大宋帝國的律法宋刑統,【宋刑統】大體上抄自【唐律疏議】,對犯罪之人的刑罰分為:笞(用鞭、杖或竹板子抽打)、杖、徒、流、死五大刑名,五刑又分二十等。笞刑:笞一十,笞二十,笞三十,笞四十,笞五十;杖刑:杖六十,杖七十,杖八十,杖九十,杖一百;徒刑:徒一年,徒一年半,徒二年,徒二年半,徒三年;流刑:流二千里,流二千五百里,流三千里,均要配一年勞役;另外本朝為了威懾犯罪和知法犯法,更是增加了死刑:絞,斬。

宋刑統同時還規定將判官的錯判稱為出入人罪,分為故入人罪,是指司法官徇私枉法,故意將無罪之人判有罪,或則將其輕罪判為重罪;故出人罪,是指司法官故意為罪犯開脫,將有罪之人判無罪,或則重罪輕判;失入人罪,指司法官因過失,誤將無罪之人入罪,或將罪輕重判;失出人罪,指司法官因為失誤,將有罪之人判無罪,或將罪輕之人判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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