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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汴梁,天子腳下,一直都非常重視食品安全。
但也不是說,一個乞丐吃了一個餿了的包子,導致拉肚子,都會得到公正的審判。
管得主要是大範圍的。
這都已經鬧到副總警司這裡來了,肯定是出現大量的壞桃子。
曹棟棟、馬小義,以及張斐立刻結束今日的訓練,一塊趕往總警署。
雖然張斐已經服完役,但他與警署是有僱傭契約的。
哪知他們趕到總警署時,曹評已經坐在裡面。
“爹爹也在?”
曹棟棟微微一愣。
曹評不與他廢話,直接下令道:“你與小義立刻帶人去禁止所有商人販賣桃子,在事情未有查明之前,無論好壞,一律不準販賣。另外,貼發告示,告知百姓,近兩日買得桃子,最好先別吃。”
“是。孩兒這就去。”
曹棟棟帶上馬小義,便匆匆離開了。
他們走後,張斐問道:“總警司,這麼嚴重嗎?”
曹評從桌上拿起一個大桃子,扔向張斐。
張斐接過來,瞅了瞅,“這桃子看著挺不錯啊!”
曹評道:“你掰開來看看。”
張斐依言用力一掰,頓時汁水四濺,放在鼻前嗅了嗅,“好像是壞了。”
曹評嘆道:“問題可就出在這裡,這桃子看著是非常不錯,價錢買得也不是很便宜,可能許多大富之家,可能都買了去。”
就事論事,這窮人吃了,若只是拉拉肚子,估計也就算了,但要是士大夫吃了,出了問題的話,肯定會找他們問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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