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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這事情剛發生時,張斐也一度感到非常迷茫和恐懼。
因為此事他是不能做主的,就算他願意放棄,王安石也不會願意的,如果他沒有事先與王安石通氣,在公堂之上,王安石會要求延審的。
方雲就還是有危險。
還是許遵的一席話點醒了他。
這是一場官司,可不是廷辯,也不是什麼傳統的權力博弈。
既然是官司,那就純屬律法問題。
是律法問題就得遵循律例,如果違反祖宗之法,那也沒有關係,認個錯,換個名字,換個說法不就成了麼。
王安石當然答應。
這簡直就是穩贏,打官司好歹也有風險的。
而且還正好可以藉此招兵買馬,將一些真正支援新法的年輕官員招入制置二府條例司。
這患難見真情。
風光的時候,誰都想投靠你,但是在危難之際,還願意支援你的人,那自然是值得信賴。
“三郎,這...這是啥意思?”
範理瞅著那份契約,很是迷茫。
制置二府條例司僱傭他們汴京律師事務所,跟朝廷打官司?
這...。
沒有遇見這種情況啊!
甚至連想都沒有想過。
張斐笑道:“上面不是寫的很清楚,員外不識字麼?”
“這字我當然都認識,只不過......。”範理的頭皮都快撓破了,只不過這字連在一起,他就看不懂了,問道:“這...這官司該怎麼打?”
“怎麼打?”張斐一笑:“那得看他們想怎麼打,這兵來將敵,水來土堰。我倒是打算慢慢跟他們玩,一千貫的官司,要是結束的太快,人家會認為我們是在騙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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