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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許遵會接受張斐的建議,將此案交予司馬光來審理,不僅僅是讓對方服氣,更多是因為許遵也瞭解司馬光的為人。
君子也!
不會為達目的,不折手段。
其實目前大家還是信念之爭,都還是在規則範圍內爭辯。
從法制的角度來說,這當然是一件好事。
司馬光在接下此案後,也是根據流程,將許遵請來,詢問翻案的理由。
許遵也是如實將整個案子全都移交給司馬光。
司馬光了解過後,便道:“此不足以翻案啊。方大田一案的判決,我暫不評價,但是此案不足以為阿雲翻案,因為此案恰恰證明方大田不但沒有指使犯婦行兇,且還是反對犯婦這麼做。”
許遵道:“我不這麼看,此案至少可以證明阿雲非心腸歹毒之人,她是被迫走到這一步的,對方基於此,提出對阿雲殺人動機的質疑,我覺得很有道理。
另外,對方還請來韋阿大這位新得證人,韋阿大本就是此案的受害者,光憑這一點,足以構成翻案的理由。”
司馬光聞言,眉頭一皺,道:“韋阿大作為受害者,卻要為兇手作證,你不覺得這很奇怪嗎?”
許遵道:“故此我才允許重審此案。”
司馬光又快速審視了一番供詞,問道:“這上面並未寫明韋阿大新得供詞。”
許遵道:“關於這一點,對方不肯提供。”
司馬光道:“為何?”
許遵道:“對方認為他們是弱勢的一方,若是過早提供證據,怕會對他的證人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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