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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一章 對於光來說時間無意義,對於電子而言距離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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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斯的話語引起了一眾巫師們的廣泛認同,不少人都提出了自己的超越光速方法,比如找一個運動速度足夠快的參照物,更直接一點的就是朝著前後射出兩道鐳射。

“看來你們並沒有看完我的相對論,否則也不會有這樣的想法。”林恩嘆息著打斷了眾人的議論。

“你是指那個速度與時間的相對公式?”安東尼突然出言詢問道。

與其餘看完了論文前半段就忍不住開始質疑的巫師們不同,基於對林恩的信任,安東尼仔細的看完所有的稿件,只不過疑惑也變得比其他人更多。

上面提到了四大相對公式就是最讓他感到震撼的,他從這些公式中看到了這位魔法之星那龐大的野心,這是要將能量、質量、速度、時空都統一起來,構築出一個完全區別於他們認知的權力理論!

“不錯。”林恩點了點頭,隨後繼續開口解釋道。“我們之所以無法超越光速,問題就在這裡,因為一個物體的速度若是產生了變化,那麼它所經歷時間也會同樣發生改變!”

根據眾所周知的速度公式,路程等於速度乘以時間!

現在既然光的速度變成了一個恆定不變的值,那麼變化的就只可能是時間了!

“假設現在有一道光飛向前方,在站立不同的旁觀者看來,它的速度是每秒三十萬公里,若這時你以每秒十五萬速度追著光跑,那伱此刻相較於那個靜止不動的旁觀者而言,時間的流速降低到了原來的一半,所以光速對於你而言依舊是三十萬公里每秒。”林恩舉例解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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