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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長篇大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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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錦:

我已經十幾天沒有給你寫信了,感覺上像是過了十幾年。就連上海的冬天,看似也快要過去了,不過是剛剛暖和一下,街道上的美女,就迫不及待地穿起了薄薄的絲|襪。我從樓上看下去,她們像一隻只剛剛褪了殼的蟬,在扇動著還沾著露水的翅膀,想要現出飛翔的輕盈。

你猜我這一段時間去了哪兒?知道你懶得猜,就告訴你吧,我回了海邊的小鎮。

或許我應該說是回家的,但我總感覺“家”這個字,於我這樣長年在外漂泊的人,聽上去有些虛幻和渺茫。似乎,它應在一個更遙遠的地方,而不是小鎮,就像蓬萊的仙島,或者北方以北的草原,再或雲南的某個山寨裡。

但那些瑣碎吵鬧的事,並沒有因為我這樣的排斥,而與我遠離。它們混合著濃重的海腥味,在我一踏下火車的時候,就撲面而來。

是小弟去接的我。一見面他只說了一句話,便再不做聲。他甚至都沒有問我累不累,就說:姐,父母又吵得天翻地覆。他沒有說接下來的話,但我知道,他的意思,是讓我小心行事,不要一回來讓家裡更是火上澆油。

我沒有問什麼原因,事實上根本就不必再問。他們兩個人,上輩子就不應該在一起的,偏偏老天沒有長眼,或者那天喝醉了,亂點了鴛鴦譜,胡亂將他們拴在一起,而且,一拴就是近30年。

這聽起來有些殘酷,但小鎮上的人們似乎已經習慣。這個本應安靜的小鎮,因為人們的這種對於離婚的惰怠,便永遠有著雞飛狗跳的喧囂。又或許是大家生活太過乏味,幾乎沒有什麼夜生活,所以也便喜歡在家裡吵吵架,一則亮一下高亢的嗓門,二則可以給外人提供一些娛樂以及談資。就像兒時鄉鎮上四處轉悠搭臺的戲班子,唱得不怎麼好,但照例會有人捧場,而且擁擠著還很熱鬧,可是真正懂得那戲裡人生光景的人,又有幾個?不過是在下面可以窺視一眼鎮上的某個風流娘們的悶騷相,或者互通一下哪個有錢的男人又勾搭上一個純情處|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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