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青與之對視了一眼,發現張恆的眼神平靜,很是坦然,似乎早就做好了準備。
在看守所這些日子,他過得十分安心,因為身上馬甲顏色的緣故,在裡面也沒有犯人惹他。
黃色馬甲配上腳鐐,裡面的犯人都知道這代表了什麼,這是重罪犯的標誌,大機率是無期,死刑這種,一般人傻了會去招惹這樣的人。
所以張恆這段時間在裡面過得還行,已經放平的心態。
隨著張恆到場,庭審正式開始,首先有檢察院的人開始發言。
檢察院是檢察院,法院是法院,不是一個單位,很多人都會搞混,認為檢察院就是法院。
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代表國家行使檢察權,簡單來說就是,公安機關在抓捕罪犯後,檢察院要根據公安的調查情況,代表國家以及廣大人民群眾起訴罪犯,再由法院進行審判。
反正這個流程一般人肯定是不懂,就比如蘇青,他此時就在聽審席一臉懵。
隨後就是審判長問話,雙方的辯護律師互相舉證,張恆雖然是罪犯,且已經招供,但也有著辯護律師,為他做死緩辯護。
甚至張恆的辯護律師還指出張恆有著自首行為,而這個環節還和蘇青本人有關,張恆的辯護律師以他是警方人員,張庚向他自首的行為作為評判標準。
但劉家父母那邊的律師則是認為這個行為並不算自首,理由竟然是蘇青的身份不是正式民警。
雙方你來我往,辯護異常激烈,而面對審判長的詢問,張恆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也沒有為自己辯解,開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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