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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某種程度來首,貧民窟甚至比其他地方更需要娛樂。
因為透過娛樂,可以放浪形骸地麻醉自己。
當然,即便是貧民區中的夜總會,也不是什麼人都可以進去的。
因為貧民區內,也分階級。
李笑非坐在距離主舞臺最近的一個升降卡座上,一杯接著一杯地喝著清水。
夜總會當然是有酒的。
但他不喜歡喝。
還有什麼能夠比在這混亂駁雜的環境中,喝一口清澈透骨的水,更有趣更裝逼的事情呢?
寬敞的卡座足以容納二十人。
但此時卻只坐著一個李笑非。
顯得空蕩蕩。
並沒有其他人坐過來。
就連那些打扮的花枝招展尋覓獵物的美貌少女,那些身經百戰活躍氣氛的‘小蜜蜂,,也都不敢輕易地湊過來。
無數雙好奇的目光,注視著卡座。
因為這個卡座,是整個‘御宮,夜總會的座王。
能夠坐在這裡的人,必定是東區大名鼎鼎的人物,不但實力強,還得勢力大。
「這是從哪裡來的野小子?」
「他要倒黴了。」
「誰不知道,座王是海沙幫秦副幫主的專屬座位。」
「我記得,上次還是半年前,有個外面來的小官二代,不知死活非要坐在那裡,然後整個人就沒了。」
「是啊,據說不到十分鐘,就有人發現,御宮外面的一條野狗,叼著這個官二代的腦袋啃。」
「那今天是怎麼回事?」
「誰讓這小子坐上去的?」
「又是一個不知死活的倒黴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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