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一些私挖濫採者在庭審過程中就交代了某某某從中參與,有的甚者直接說出煤礦背後的真正老闆,石灣鄉的領導幹部無一倖免,全部捲入這起案件中。事情越來越變得愈加複雜,撲朔迷離。其中,有犯罪嫌疑人直言不諱地指出,石灣鄉丨黨丨委書記尤華有兩個私挖濫採點,非法收入高達500多萬元。
當然,這些事情並沒有出現在卷宗裡,可給蘇啟明出了一個大難題,到底該不該往下追查?如果追查,可能會把更多的人牽扯進來,如果不查,這起案件的影響過於大,勢必會引起百姓的不滿。蘇啟明氣得痛罵張志遠,罵完之後還得解決。
這一天,蘇啟明叫上張志遠、康棟以及紀委書記廖閔元一起商討此事。
張志遠的意見是,只要追查到誰,就嚴懲不貸。
康棟提出了反對意見,道:“按照張縣長的意思,就應該把整個石灣鄉一鍋端咯,可你想過沒有,如果這樣追查下去,會讓多少領導幹部感到心寒?”
張志遠挑眉斜視康棟道:“康書記的這個理由顯然站不穩腳,黨紀法規明確規定,黨員幹部不準經商,何況石灣鄉的領導幹部集體參與私挖濫採,這是什麼行為?往小了說是違反了黨的紀律,往大了說已經觸犯到法律,如果我們在這個時候放任不管,怎麼能服眾?”
蘇啟明不急於開口,轉向廖閔元道:“你的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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