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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久銘暫時還沒有實質性證據證明他是兇手,但很多證據都在指證他。
專案組已經組織警力篩選他從西葛村步行到泳寧鎮土路固定時間段,所有過往汽車的行車記錄儀,從西葛村開始,第一輛汽車的行車記錄儀發現他的身影。
是上午11點左右。
他自己是上午九點左右趕到西葛村,自稱自己手機丟失,然後步行趕往泳寧鎮。
所以從上午九點到上午11點,中間有兩個小時和他所說的話對不上。
當然這不能算是證據,所以,專案組在第二天上午八點,又請吳久銘來刑警支隊一趟,這次不是傳召,而是作為公民配合警方做一次實驗。
這種不是審訊工作,允許吳久銘家人和律師的陪同,但不允許他們進入實驗現場。
實驗安排在一間小會議室,在吳久銘到來之前,許正和萬海洪他們已經實現過幾次,利刃削掉固定在統一位置上的雞爪,造成的傷口橫截面果然不同人不同樣。
塑膠模特和方瀚川等高,又在程素月和程曼的共同幫助下,擺出來方瀚川生氣伸出右手食指和中指的樣子。
模擬實驗做過十幾次,一直改正到不能改正的地方,這才讓吳久銘進入實驗室。
因為這次實驗是許正主導的,所以他一直留在實驗室,沒想到吳久銘剛進實驗室,便一臉親切的朝他喊道:
「許大哥也在啊,我爸說打您電話一直打不通,沒想到您還真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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