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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審訊劉彬,過程比想象中的更容易,幹了四五年導遊的他很明智,在得知警方掌握的證據之後,很乾脆的認罪了。
原來十年前案發當天,也就是3.5號晚上十點,與羅軍父子匯合,先去殯儀館偷走杜美娟男朋友宋浩的屍體。
接著把屍體運回天麓小區。值得一提的是他們三人搬運屍體,既不是用汽車或者其他車輛,也不是使用無人機。
而是順著壩河來回趕路,不是潛泳,也沒用汽艇,而是使用了水下無人機拖拽打包好的屍體。
他們三人則沿著河邊一邊趕路,一邊遙控指揮無人機,壩河很寬,也很深,河邊綠化工程非常漂亮,種滿了觀賞樹。
加上是晚上十點左右,夜跑人不少,沒有人在意三個男人,更沒有人留意到河中央水下無人機穿梭的水波紋。
怪不得警方當年勘察了無數次從殯儀館到天麓小區的路徑,查過上百個攝像頭和幾百輛汽車,都沒有發現他們三人如何搬運屍體。
原來是走的水路,而且還使用了水下無人機。按照劉彬所說,他們搬運屍體只是計劃中的一環,真正目的只是想震懾住杜美娟。
在劉彬等人眼裡,這個女人在她男友死後瘋了,她本來準備與常浩回老家結婚,但她覺得自己在京沒掙到什麼錢。
便想從孫傳斌、羅士愷、劉彬三人弄一筆錢,不多,每人一百萬。還有她問羅軍要五百萬現金,理由是她偷聽到羅家父子關於迎娶白富美蘭玉盈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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