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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七日,明卉寫下最後一個字。
一百遍,五萬八千字,她終於寫完了。
明卉仰面向床上倒去。
荔枝驚呼一聲,便向一旁竄開,可還是晚了一步,半截身子被明卉壓在身下。
黑貓嫌棄地看著這一切,它一定是眼瞎了,才找了這麼一個主人。
明卉躺了好一會兒,才爬起來,衝到門口,大力拍門:“我抄完了,放我出去!”
服苦役的犯人,每天還能歇上半個時辰透透氣,她卻在這間廂房裡關了整整七天,七天啊!
重活一世,明卉珍惜每一天,而這七天,無疑是白白浪費掉了。
所以說,霍譽真是個喪門星,凡事只要沾上他,一準兒要倒黴。
前世如此,這一世還是如此。
不遲和不晚從汪真人那裡拿了鑰匙,打開了房門。
主僕三人喜極而泣,這場面,不亞於劫後餘生。
朵朵如同一頭小牛犢似的衝過來,一把抱住明卉,嚎啕大哭:“大小姐,朵朵以為再也見不到你了!”
在朵朵看來,沒有什麼比寫字更難的了,朵朵一天能寫十個字,朵朵問過不晚姐姐,不晚姐姐告訴她,五萬八千個字,朵朵要寫上十幾年。
在朵朵看來,十幾年,那就是一輩子!
汪真人沉著臉,把明卉抄好的經文一張張檢視,看著看著,她就皺起眉頭,指著其中一疊問道:“這些是誰幫你寫的?”
不是汪真人不信任明卉,而是明卉有前科,以前在雲夢山時,她沒少讓別人替她抄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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