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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大海被趕出去後,又去找了那牛鼻子楊大仙。
可這次好說歹說,那老道士就是不幹了。
他覺得,上次那符咒肯定是起了效的,可人家不幹也沒轍。
他輾轉又來到縣裡,路過縣衙時,一個念頭忽起。
他是溫小婉的親爹,按律法,作為子女的,必須要贍養父母。只要告她個大不孝的罪,看她這次還怎麼辦!
可事情似乎有些偏離了他的預想,跟他一同來的官差,竟然跟那個窮小子嘮起磕來。
溫大海自然不知,跟他一起來的趙二,跟慕如風和溫婉都有些交情。
當他在溫家門口,將控訴溫婉不孝的罪名一一說了出來,“官爺,按照律法,不孝順父母,就是觸犯了‘忤逆罪’,觸犯忤逆罪,是要剝皮揎草、磨骨揚灰的。”
趙二瞥了他一眼,“是有這麼一條。”
聽到這話,林氏頓時雙腿一軟,緊扶著圍牆,她只想有點地位,沒想過害死女兒。
溫婉坐椅子上,淡淡地瞥了她一眼,對趙二道:“趙二哥,我想問一下,企圖殺害子女的,會受什麼刑法?”
“視情況而定,輕則蹲三五年大牢,重則斬首。”
“那正好,民女今日要狀告溫大海,遺棄子女,將我賣與土匪,後因一己私利,害死兩個幼童。”溫婉薄唇輕啟,一句一頓,聲音不大,卻讓溫大海開始慌張。
他指著溫婉道:“你胡說!分明是你不贍養親爹,在路上時,一腳險些將我送走!官爺,切莫聽這小丫頭胡謅,快將她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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