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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遭到冷落,李雲龍覺得很無助,他把魏和尚拉到一旁,“和尚,你有錢嗎?”
魏和尚搖著他的光頭,“團長,我哪有錢?在團裡吃喝都不用管,要錢有啥用?如果你相中了,想買,不如找田老闆借點?”
“借點?”李雲龍摸了下吧,一琢磨,覺得魏和尚說的沒錯,田老闆也不是外人,於是轉身鑽進了田家福瑞商行,去找田富借錢去了。
三塊錢對於田家來說不算什麼,所以李雲龍只是說了一嘴,田福便拿出了錢交給了他。
拿了人家的錢,作為八路軍的團級幹部,自然要打欠條。
田福也沒阻止,他知道八路軍的紀律。
找來紙筆,李雲龍便用他那歪歪扭扭的爛字寫了一張欠條,寫完之後再在他的名字上按上了手印。
交出欠條,李雲龍覺得心裡怪怪的,這剛學會了寫字,寫的第一份正式的書面檔案,竟然他孃的是張欠條。
彆扭歸彆扭,但是錢終歸到手了,美滋滋的李雲龍拿著錢走出了大門,徑直地朝著徐氏雜貨鋪走了過去。
在出門的時候,李雲龍就發現徐氏雜貨鋪的門口有人,但是他沒在意,做買買的嘛,不都是敞開門做生意,有幾個客人不也很正常的嗎。
不過當他走到近前立刻覺得不好了,因為眼前的那個客人,手中正拿著他看中的那套“24色彩色鉛筆”,好像打算買的樣子。
這可不行,那鉛筆可是我老李先看上的,而且剛才那個小丫頭已經說了,只此一套,沒有存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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