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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曲將狀紙交給靳山。
隨同狀紙一起交上去的,是二十兩白銀。
但是這白銀並不是訴訟費。
靳山一看就明白了,這是尋求照顧的意思。
不管怎樣,先讓馮英過來再說。
“馮英,你說說看,到底屬不屬實?”靳山問道。
“大人,馮曲告小民,完全是無理由的,是十分錯誤的。因為這條路是公共道路,到小民的家,必須要走這條道。現在,馮曲想霸佔小民的房屋,欺負小民家貧弱,就要獨吞這條路,實際是想要房子,房子要到手,逼著小民走,他就可以為所欲為,不管小民死活了。”馮英言道。
“此話當真?”靳山問道。
“千真萬確,大人!小民為人老實善良,不想害人,可是也不能讓別人欺負,這個是惡人先告狀,目的就是想要房子,故意說小民走路,影響到他了。他想要擠走小民,他就達到目的了。”馮英言道。
“明白了。馮曲,你說說看,你憑什麼說這條公用道路是你家的?”靳山問道。
馮曲見問,連忙回答,他早已準備好充分的理由,只是沒有機會說,現在被縣令大人問,自然要一吐為快,要不然就不到這個地方來了。再說,他給了靳山二十兩白花花的銀子,是貨真價實的真的東西,他就不信達不到目的,收人錢財,替人辦事,天經地義。沒有理由拒絕。
馮曲言道:“沒錯,在小民太爺爺那一輩起,造了這房屋大院,在建造房屋的時候,門前這通道就是公用的。透過這條路可以到馮英家裡。只是後來發生了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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