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城管仰了仰頭,指了指圓形拱門上同學聚會的字樣:這拱門難道不是你們扎的?
黃振道:這個,是我們扎的。但鞭炮,的確不是我們放的。
胖城管強調道:扎拱門也要收費。一百五十元打掃垃圾的費用,另五十元,是設施佔道費。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省城鄉建設委員會、省財政廳、省物價局《關於制定城市道路佔用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第二條的有關規定收取,所交費用全部上繳財政。如果你不配合交納款項,我們將對你實行強行措施。
黃振冷哼了一聲:佔道?佔哪個道了?酒店門口,離公路還遠著呢,影響交通了?還是影響什麼了?
胖城管有些怒不可遏:你這就是佔道!燃放鞭炮的垃圾,要不要環衛工打掃?天底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黃振將了胖城管一軍:打掃這麼一點垃圾,要一百五十塊錢?更何況,這鞭炮的確不是我們燃放的。如果你不信,可以去酒店查監控錄相。拱門是我們扎的,這一點不假,但是它並沒有佔道,沒有影響交通。所以,你們沒有權利對我們進行罰款!
一聽這番話,幾個城管相繼圍了過來,將黃振圍在中央,個個虎視眈眈。
本來挺高興的一場聚會,卻被這幾名城管都攪和了。儘管二百塊錢不算什麼天價,但是也不能交的這麼不明不白吧?
但天底下誰不知道中國城管的威嚴,連公丨安丨局大院都敢拆,更何況是對付平頭百姓了。胖城管伸手推搡了黃振一把,發出最後通碟:你交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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