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夢嬌輕咬了一下嘴唇,伸手抓住了黃振的手,動情地說了句:其實,其實我就是當年被你救出來的小女孩。
什麼?她這句話,讓黃振恢復了很多記憶。
那年,他在興河花園當保安,有一天晚上值夜班,大約十二點左右的時候,突然聽到外面傳來了一陣短促的呼救聲,聽起來像是個女孩兒。黃振本能地走到門外,見一輛白色的金盃商務車上,有兩個男子正鬼鬼祟祟地議論著什麼,黃振甚至還朦朦朧朧地看到一個女孩的半隻腳,若隱若現地在車裡掙扎。黃振意識到,很有可能是有個女孩兒被這兩個男子綁架了,而且這個女孩也極有可能是興河花園的業主。也不知是哪裡來的勇氣,黃振容不得多想,在金盃車啟動之前,衝了上去,與那兩個男子展開了一陣貼身肉搏,最終驚險地將女孩從車上救了下來。但沒想到的是,那女孩兒由於驚嚇過度,撒腿就跑進了興河花園。由於光線的原因,黃振甚至沒能看清楚女孩的相貌。
沒想到的是,兩天後,當黃振在大門口值班的時候,被一群紋龍畫虎的青年圍毆,黃振被打的受了內傷。後來,他回來老家養傷,然後再也沒回北京。儘管他不知道那夥打人者的身份,但是任誰也能猜測的出,他們肯定與那夥綁架者有關,畢竟是自已壞了他們的好事,才導致他們耿耿於懷,以至於打擊報復。從那以後,嫉惡如仇的黃振,在遇事時有所收斂,他明白了一個道理,很多時候,做好事是要付出代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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