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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小時候,父親在我眼中是“很了不起”的。他的確做了幾件“很了不起”的事。幾碗米酒一喝下去,他總愛在我們姐弟幾個面前,擺他的“非凡”經歷。
他參軍回家時,血氣方剛,當他知道他一生將留在“文鬥”的那個地方後,他便想著要造一棟房子。山上有的是杉木,大片大片的杉木林,砍也砍不光。可那時候杉木林都是集體的,起房造物要用木料必須跟小隊、大隊申請。掙了一天的工分後,父親點著火把去到小隊長德親伯的木樓裡,和德親伯喝半晚米酒,抽半晚的葉子菸,擺半晚的話門子,等到火塘上那鍋青菜吃完了時,德親伯才進屋去,從枕頭下取出個紅布包,一層層開啟,拿出個小公章,在父親遞過去的那張紙上一蓋,事情就這麼成了。
天氣放晴時,喊寨上幾個壯年人,提著斧頭去山上砍一天,一棟房的木料就夠了。晚上回來,每個人還順便扛一大塊木皮子回來,展開,壓實,便成了上等的“瓦”,準備今後用來蓋房子。
做完這一切後,父親按照慣例去寨上割幾斤肥豬肉,打幾斤米酒來打牙祭。
那個年代,能有機會幫人幹活是件“划得來的事”,反正有的是力氣,閒著也是閒著,不如幫人去砍木頭,運木料,累了休息,癮來了抽葉子菸,擺話門子,那是件很快樂的事,何況晚上還有大塊的肥肉吃,有大碗的米酒喝。這種事在文鬥叫“幫活路”,是不給工錢的。反正寨子也就那麼大,也就那麼些人,你幫我,我幫你,久之,已形成習慣。何況像起房造物,嫁娶喪葬這類事,本來就是大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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