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王新法一直頗受張家良的重視,這次任市長也是將他帶了過來,王萍也就沒和王新法計較剛才的話。
張家良和王萍、王新法聊的這會功夫,看到對方那桌聊得太火爆,互相看了看站起來準備離去。
兩人一前一後向外走出時,張家良毫不避讓的走在了前面,也許真是要出事,或者說這世上從來就不缺找死的人,張家良從那桌旁邊小路走過時,挨著路的年輕人抬起酒杯正想喝酒,沒想到的是後肘一下就碰在了張家良身上,這下好了,杯中的酒水一下就灑在了年輕人的衣服上。
張家良畢竟是正廳級幹部,其覺悟還是挺高的,雖然覺得這事並不是自己的過錯,但人家身灑了一些酒,道歉一下也是應該的,忙說道:"對不起了。"
"日你孃的,你說對不起就對不起了,老子這衣服幾萬塊錢,你給老子賠。"年輕人顯然是囂張慣了,聽到張家良道歉便大聲吵嚷起來,態度非常不好。
麻煩事來了!張家良暗歎一聲,這事也太邪門,剛才自己還特意留意了一下,生怕惹出點事鬧大了,那幾個年輕人估計也是喝高了一些,立即就你一言我一句的鬧了起來,非要張家良賠衣服不可。
王萍畢竟是女人,處理事情的手法比較柔和一些,說道:"這樣,也不是什麼貴重的衣服,給你一百元拿去幹洗一下就行了。"
在王萍的想法裡,給一百元也就大事化成了小事,沒必要計較那麼多,他們這身份之人,再與這些卜年輕人吵鬧也顯得太過不值,再說因為這點事耽誤了張家良下去調研也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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