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西河法令》:
“西河之地,多年來律法凋弊,民不聊生,法度全無,是故,監察使林蘇,奉仙皇仙旨,整頓西河,重建法度……”
其一,各大種族人人平等,取銷一切種族特權。
其二,各大種族在仙朝法令面前,都需遵守,但有作奸犯科者,同罪同罰。
其三,各大異族西河境內經營,依率納稅。
其四,各大異族禁飛區,統統取消。
其五,敢於以武犯禁者,廢其修為,敢於反抗者,當場誅殺,聚眾反抗者,全體誅殺,舉族而反者,滅其一族!
其六……
林林總總二十一條。
條條款款都讓人觸目驚心。
眾位族主臉色齊刷刷改變。
如此一來,異族在這方天地,徹底喪失所有特權,跟普通人沒什麼兩樣。
這如何可以?
木族族長身而起:“林大人,本座雖敬你仙朝欽差,但你這些法條,有違和平協議之規定,本座豈能服之?”
“正是!”黃族族主道:“我三十四異族受仙皇陛下委託,鎮守西河,和平協議明確規定,享有諸多特權,林大人今日欲一言廢之?”
一時之間,群情激奮。
鶴排雲身邊的諸位官員面面相覷,全都說不出話來。
因為和平協議的確有。
雖然沒有明確的特權標註,但協議內容之中,的確有特權的成分,比如說其中最大的一條,但凡大事,仙朝與異族商量解決。
這就是一條什麼都可以朝裡面裝的條款。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