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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膽!”林蘇再度擋在丁繼業面前:“土地處置,國法在前,國法自有章程,不容更改!你們如此逼迫丁大人是何居心?是想陷丁大人於不義麼?是想累丁大人犯國法麼?”
幾人同時住口,臉有惶恐。
林蘇道:“土地處置,於民乃是重中之重,大蒼有國法在前。遇到此類情況,當地官府張貼告示,限全縣之人十日內將地契拿到縣衙登記,重新存檔,沒有在規定時間內登記地契者,一律視為放棄,無主土地收歸縣衙所有,縣衙按照畝租一分的租賃價格,面向全縣無地百姓租賃土地。”
丁繼業眼睛陡然鼓起……
什麼意思?我家的土地也沒了?
他還沒發作,有一個商家先發作了:“大人,這萬萬不可……”
“放肆!”林蘇一聲怒喝:“你們知道對抗的是什麼嗎?是大蒼國法!來人……”
那個捕頭猛地站直。
場中頓時陷入窒息……
林蘇緩緩道:“亂國法者該誅,但看在你已失土地的份上,本官饒你一命,捕頭,重打三十大板!”
是!
那個捕頭分開眾人,將那個商家拖了出來,當眾打了三十大板,那個人皮開肉綻,當場昏厥。
所有人面面相覷……
其餘九個商家戰戰兢兢,不敢再開口。
林蘇轉向丁繼業:“知州大人,如此處置,可好?”
丁繼業額頭青筋亂竄,他能怎麼說?
對抗國法嗎?
前面對抗國法的人,已經被當場打了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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