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個愛種花養動物的小老頭,曾經養過三隻兔子。
他偶爾也會幫著照料,其中最白最小的一隻垂耳兔常被另外兩隻大兔子欺負,所以他最寵愛它,垂耳兔也很聰明,認識而且親近自己,每次聽到他的腳步聲都會湊過來,短小雪白的前爪扒拉著他的腿,仰頭,亮著眼睛,聳鼻子討好要好吃的。
後來他選擇了做水手,跟著法老號頭一次出海,一走就是幾個月,回家後見過父親,第一件事就是先跑到陽臺去看垂耳兔。
年輕的愛德蒙唐泰斯站在門口,看著一大窩小兔子驚呆了。
“爸爸,你什麼時候又買了這麼多兔子。”
他的垂耳兔受欺負了怎麼辦。
父親抽著他從馬耳他帶回來的捲菸,在一邊說:“都是你偏愛那隻搞出來的崽子,你不知道嗎,兔子最能生了。”
說完後,像是聽到他的腳步聲,垂耳兔扒拉開他的兩個大老婆和小崽子們,又湊過來,依賴蹭他的腿,晃著兩隻長耳朵,還像是以前不經事一樣討好他要吃的。
阿里注意到,伯爵的表情突然變得非常複雜。
良久後,他轉過頭,冷靜道:“阿里,我之前說過,等我了結巴黎的事情後,你就去英國服侍少爺的。”
從來只聽從主人的安排,阿里茫然點頭。
“你擅長帶孩子嗎。”
阿里:???
第二天一早,將晾乾的束胸又塞回暗格,克莉絲才開門下樓,正偷偷慶幸著不用吃茄汁豆和烤腸時,她的老師就像千里之外有感應一樣,將信恰好送到了她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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