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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隔壁呆了半下午花花心裡舒服了些,她和顧懷惟說的都是自己的心裡話。要是嫁人她才不會嫁那麼遠呢,她會想爹孃和哥哥弟弟的。要嫁就嫁在京裡,離爹孃越近越好,到時她想回來就回來,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就算是李銘璨那小胖子也行,他家離得也挺近。
娘說每一個胖子都是個潛力股,他爹孃挺好看的,他應該不會難看。他還打不過她,他要是不讓她回來住,她就揍他,使勁揍他,揍到他不敢有意見。
至於李銘璨文不成武不就,咳,她能幹不就行了?何況她還有爹孃、哥哥弟弟呢,都是她的依靠。靠相公只是一時的,女人最終還是要靠兒女,她多生幾個聰明能幹的兒女,這輩子不就穩了嗎?像娘一樣,躺贏。
李銘璨……哼,他要是聽話,就給他飯吃;要是不聽話,跟二伯似地成天跟二伯母吵架,那就把他揍得下不了床。
不過……最好還是不要嫁人。嫁人有什麼好呢?一點意思都沒有。
花花不想嫁人,她就想一輩子都呆在孃的身邊。
祖母打她婚事的主意,花花自然不敢讓她娘知道,生怕娘氣壞了身體。她告訴了哥哥,“哥哥,怎麼辦?”
她倒不擔心祖母真給她訂了親,有爹在呢,就算真訂下了,爹不同意,照樣能退。
她就怕這事傳到孃的耳朵裡,娘肯定要生氣,娘一生氣……娘這病一點都不能吃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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