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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少,再不反應可就來不及了,現在外面已經罵聲一片了!”
“看來都跳出來的差不多了,那個人怎麼說?”
“他提了條件,不要錢,但要你給他寫一首能爆火的歌,要不差於《童話》和《黃種人》的。”
羅恆嗤笑一聲:“就他也配?!”
羅恆想了想,回道:
“好,我答應給他一首爆火的歌,但他只有演唱權,其他所有版權都歸公司。
這首歌保證能大火,至於能賺七位數還是八位數,就看他商演跑的有多勤快了。”
本來《那一夜》這首歌是要讓章傑唱的,但想要讓狗咬人也得給塊肉,反正彩鈴版權還保留在自己公司。
“你和星辰影片的人說做好準備,我這邊開始了,你那邊也按照計劃動起來吧。”
結束通話電話,羅恆開始在電腦上操作起來,他這幾天在港島和寶島可不只是在跑宣傳而已。
星辰影片,幾天前剛成立的,其實架子早在去年就搭好了,現在只是獨立出去而已。
羅恆出資500萬佔90%股份,公司自願報名組建的初始團隊佔10%。
畢竟這個公司羅恆自己沒精力操心了,公司發展只能靠團隊自己去經營,沒有股份這幫京城高校的高材生哪可能拼全力給你幹活。
夢想還是要給人家的!
老錢來到了星辰影片找到了負責人林海:“恆少讓你們準備好,這次能讓影片網站一戰成名!”
天涯網上,正是黑刀派一片狂歡之時,突然出現一篇帖子:“大家快來看,羅恆為刀郎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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