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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盤丁採買從未見過的新菜“青梅排骨”在桌上放了下來。
紅燒的豚肉同泡製過的青梅之上裹著濃稠的琥珀色醬汁,其上還撒著零零散散的白芝麻,在淨白瓷盤的襯托下,遠遠看去,色、香、味這三個字光這“色”一字就足夠挑起人的胃口了。
待到那盤“青梅排骨”被放下之後,一股有別於一般紅燒豚肉的味道頓時撲面而來,香味直往鼻子裡竄。
看來這一盤菜不止“色”字出挑,連香味更是霸道。兩人所在的桌子臨近飯館門口,經過的行人自是極容易聞到他們一桌菜的香味的。這廂菜才放下,便有兩個經過的行人停下了腳步,探頭望了進來。
“這豚肉的味道怎做的這般香?這是什麼菜式?”
不等丁採買開口,張採買便道:“自個兒吃的,不賣的。”
聽到“不賣”時,經過的行人頓時大失所望,嘀咕了兩句“這般香的菜式怎麼不賣”搖頭失望的走了。
才來得及從筷子筒裡取了筷子出來的丁採買瞥了張採買一眼:“老張,心眼怎的這般小?因著方才的事報復我呢!”
開啟門來做生意,張採買這一句話同趕客有什麼區別?
張採買卻斜了他一眼,道:“溫小娘子是要安排進公廚的,可不會留在你這小飯館給你做掌勺師傅。”
進了這路邊小飯館當掌勺師傅,做得好了,那是背後的東家,也就是丁採買賺錢,落到掌勺師傅手裡的能有多少?又不是溫小娘子自己的飯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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