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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玩意?
看到法院的傳票,陳陽有些懵逼了。
不是海王要告仁和堂嗎?
怎麼變成了仁和堂要告海王?
這法院也不對勁啊。
金陵法院怎變成譙城法院了?
“陳老闆,這應該是對方先動手了。”
方青浦解釋道。
“他們先動手了,明明是我們先告的好不好?怎麼我們倒是成為了被告了?”
“陳老闆,這是兩個桉子。我們告他,他們告我們,不衝突。”
“怎麼不衝突了?我們是原告啊,現在成為了被告了。他們反倒成為了原告?方青浦,你怎麼搞的啊?”
方青浦有些無語。
跟一個法盲打交道還真是件頭大的事情。
“老闆,這件事我倒是清楚一些。應該是互相起訴桉件了。只是我們那邊還沒排上號,人家這邊先開庭了。”
一旁的秦媛解釋了幾句。
新安藥業在創業之初也遭受過類似的桉子。
這樣啊!
陳陽點了點頭,算是明白了過來。
原來打官司還有個就地原則。
被告屬於哪裡,就要去哪裡告。不屬於本地的一般不受理,特殊約定過的除外。
華東分公司屬於金陵,海王屬於譙城。
金陵那邊還沒排上號,譙城這邊的法院倒是先開庭了。
好嘛!
海王這是原告變被告了。
還能這麼玩兒,真是漲姿勢了。
“這事應該怎麼辦?”
陳陽問道。
“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放心,交給我吧。”
方青浦拍了拍胸脯。
人家幹了二十多年律師,啥樣的鳥沒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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