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四十的崔明步,六年間便從籍籍無名到樞密院副使,連皇帝都曾誇讚他大器晚成。只是所有人都忘了,他三十多歲才第一次顯山露水,實在算不得什麼英才。
“值得嗎?”
江保寧連他是誰,都早就忘卻。更不知,原來,在不為人知的地方,有人視自己若日月星辰。
“我早就不想值不值得了。”
崔明步癱坐在監牢中,“與我而言,沒能護住父母兄妹,已然不配存活於世,可我又貪生不捨,苟且著,在您身上竊取著絲絲光亮。”
寂寥寒靜的牢房內,崔明步就這點點昏光,細細端詳手中那一枚小小的銀鎖。
那是六年前,他從她的軍帳中找到的。
他喃喃自語:“我本該死在十九歲那年,這二十多年的時光,都是郡主您贈與我的,您是清月,我怎麼能讓他們詆譭您,我怎麼能……”
“……”
天鏡司呈報的卷宗中,對崔明步的判決只有斬立決。
皇上曾盛怒,質問為何這種大逆不、禍國殃民的罪行沒判株連。這時,朝中人才盡數皆知,崔明步曾是一個籍籍無名的小夥夫,即使是入主樞密院後,也儼然一個孤山道士模樣,不娶妻不生子。
崔明步兩天後被處以斬刑。只行刑這天,雪下得異常的大。
菜市口觀望行刑的人一向只是些閒來無事的平頭百姓,官宦人家除非有冤仇,沒人會去這種地方給自己招惹晦氣。所以,這天的刑場,只有零星幾個過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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