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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賀靈川也不拖泥帶水:“對,這就是買賣田骨的地契,州府也是這樣認定的。那麼種地的佃戶就還是種地,只要按時交租就不會遭到驅趕。”
村老們交頭接耳,都在點頭。
“好,那麼進入正題。”重頭戲來了,“村民賣田需要鄉里同意,此事法理依據何在?”
田骨的擁有者,就可以對佃戶收租。這群老東西若是從中作梗,手握田契的薪鄉府很可能根本收不上租。
其他村子可能怕官府,但雙榆村好像是個例外。
村長慢慢道:“這是約定俗成。在大鳶立國之前,薪鄉就是這套規制了,不獨是我雙榆村。”
“三十年前,二十年前,大鳶都頒過律令,野規陋俗與國令有違者,自動廢止。”
梁村長笑了:“可是夏州全境一直都是這樣,不獨我薪鄉。賀大公子可知法不責眾,州府如果要拿我們說事,那其他數十鄉、數千村,都要先改先罰!”
賀靈川緩緩抱臂,語氣嘲弄:“也就是說,你們想以身試法?”
梁村長連連擺手:“這罪名我們受不起,我們也就是維護鄉俗,幾十年來都這樣的。”
沒在鄉村生活過的人,根本體會不到“鄉俗村規”這幾個字的份量。
屋外就有村人叫道:“對,就算你能給我們定罪,其他村子,其他鄉里也不能同意這麼辦!”
一堆應和之聲,人數眾多。
賀靈川冷笑。其他鄉、其他村關他p事,老爹交代的就是這麼一個活計,辦完拉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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