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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任瑾之看到春杏身邊的丫頭,提著東西任意出入縣丞府,他突然想到讓春杏帶他們進去。
他們來到花滿樓找到春杏說了此事。
春杏卻拒絕了,理由是師出無名。
因為縣丞府的管家有交代過,不接待任家人。
任瑾之和她又沒有什麼關係,她怎麼帶他進去縣丞府。
若她不經主家允許就貿然這樣做了,無疑是對主家的不尊重。
任瑾之想了一盞茶的功夫,終於想到一個權宜之計。
讓春杏代他去向縣丞府公子求情。
春杏也沒有駁他的面子,當下就帶了一些補品上門去了。
等春杏回來告訴他,縣丞府公子是絕對不會見他,但他很是喜歡春杏,既然春杏不想嫁給他,就認了她當妹妹。
任瑾之聞言,突然覺得腦子裡有一道光閃過。
馬上決定要娶春杏。
任家人聽到這個訊息當然不願意。
都覺得任瑾之以後是要當大官的人,怎麼能娶一個青樓女子為妻,納妾還差不多。
任瑾之一語點醒眾人,若這個時候還要將春杏納為妾,就是睢不起縣丞府公子,打他的臉。
這矛盾不就越結越深。
任家人想明白後,就算心裡再不願意也應下了這門親事。
他們拿出五十兩銀子,春杏自己出了三百兩,老鴇才勉強將春杏的賣身契還給了她。
任家人匆匆拿著賣身契趕到衙門給她消了奴籍,將春杏的戶籍落在了他們的戶口冊上。
又找官媒立了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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