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2號與4號,他們倆曾是27連那邊一戶同母異父人家的兄弟,相信林萬山在27連做下的那些事你們都已知道了,因此當他們的父母受到林萬山蠱惑沾染毒癮後,當時就將這倆小傢伙以大約10克‘麻古’的價格賣到了戈壁邊境的某個村莊。不到一年的時間,當這倆孩子歷經萬難終於逃回到家時,看到的卻是雙親早已發臭的屍體。”
——“但是很幸運,大概也就在距離現在5年以前,當時的楊大壯、楊小美、楊小胖3人差不多也剛成年,準備以自己微薄的力量對抗兩大幫派時遇到了我,他們也只有和我在一起,才能發揮他們應有的價值,也只有與我在一起,他們才能完成對錢家與林家的復仇。”
徐天南突然道:“但是楊大壯卻被13K殺害了。
”
楊萬里道:“這種事情在我看來,則是必要的犧牲,正如同我現在做的這件事一樣。”
徐天南立刻察覺到了對方話語中的意思,問道:
“你的意思難道……這次你殺的這個人,與林萬山有關?”
對方點點頭,“他就是鷹眼。”
這下,就連審訊室外監聽的警員也都被這番話震驚。
因為大家都知道,楊萬里這次在看守所裡殺害的只是一名因在戈壁灘非法捕獵黃羊的偷獵者,並且對方還是個未遂犯。
然而,當大家聽到了楊萬里的這番話以後,也終於明白了若死的這人真是鷹眼的話,對方當時被意外抓捕到時搜出的獵丨槍丨,槍口下也絕不會只有動物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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