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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的時候尚且走出魂來,回去的時候還得帶上這四隻小豬崽,怎麼說也有三十多斤,再加上籮筐和扁擔,得有四十斤往上,這就有些要命了。
王明遠自己是非常不情願的,但是買都買了,總不能扔掉吧。
他看著來來往往的人,有些無奈。
要是有輛車該多好,哪怕是輛腳踏車也好啊。
但這些東西,想想就好。
他剛剛可是在百貨大樓轉悠過一圈,裡面確實有腳踏車,鳳凰牌一百二十元一輛,永久牌得一百八,質量槓槓的,看著笨重,但遠不是現在花上八九百塊錢買來,蹬不上幾天就散架的垃圾玩意兒可比的。
可惜,在這時代,腳踏車就不是一般人能買得起的,別的不說,單是買腳踏車所需要的工業票就是農村人難以逾越的一大障礙。
無比骨感的現實,讓王明遠不得不選擇挑起擔子。
幸好,路上遇到了其它生產隊趕集回去的馬車,王明遠一支大重九外加五毛錢,總算是讓自己和張守忠稍微輕鬆了一程。
但也只是一程,分道揚鑣後,還是有二十多里地要走。
別看東西沒多重,路程太長,一斤的東西也能讓人有百斤的體驗。
所以,死混死混地,在張守忠都等得不耐煩先走以後,王明遠在傍晚時分終於回到了知青點。
將兩個籮筐和扁擔一扔,王明遠看著自己已然破皮,彷彿被火燒著的肩膀,欲哭無淚。
東西一放下,第一件事就是蹣跚著鑽進廚房,先舀了一大瓢冷水灌下,然後整個人疲憊不堪地回到臥室,一頭栽倒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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