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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關衙門由於位置特殊,在大明的據理力爭之下,未採取共建的方式,而是由大明親自掌管。
事實上,北方走私同樣興盛,雖規模不如南方各省,可山東的登州、遼東、天津,都是走私的重鎮。
走私的物件是朝鮮,甚至都算不得走私,北方的物產往來,如遼東與山東,就一直都存在。
幾條漁船,就可以完成這種貿易,只要捨得跑遠一點,那麼就能跑到朝鮮義州地界交易。
對於朝廷在天津開港,北直隸的商賈自是蠢蠢欲動,他們對於“東秦貨”早已垂涎三尺。
以往都是走運河抵達北方,今若是開港,那麼就能直接走海運。
只要能搭上這條路子,自然是一本萬利。
就連京中權貴們,也都在忙著找路子,期望能夠從中分得一杯羹。
這使得天津海關衙門的提舉谷大用,狠狠的賺了筆銀子,沒有黥人鉗制的他,輕而易舉就拉攏了一批商賈。
三下五除二就將海關衙門,變為了他們謀取私利的公器。
就如同大明設立的那幾個市舶司一般,雖一直在履行海貿職能,也能收取關稅,偏偏這點稅收,沒有任何人看得上。
最牛逼的時候,大明寧波市舶司,一年的稅銀共計六十餘兩!
偏偏朝中大臣見怪不怪,居然從來無人想到去查一下市舶司的賬目。
所以有時候真不怪這夥文人,活在封建體制塑造的資訊繭房中,面對一個已經爛透了的攤子,許多時候都沒有去深入瞭解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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