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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十五日。
衡陽馬殷與長沙趙匡明議和。
其實,敗軍之將也沒什麼好談的,砧板上的肉而已。
雙方約定,以衡山縣為界,罷兵言和,互通有無,雙方和睦為鄰。
也就是馬殷承認潭州、嶽州為荊南合法所有。他則佔據邵州、永州、道州、連州、郴州、衡州等六州之地。
至此,馬殷失去了透過荊江長江,進軍江淮的可能。
議和文書在長沙簽訂。
李鐸攜家眷離開了長沙,去了衡陽定居,畢竟他的一舉一動可都被使團裡的人看著呢,這裡面必定有馬殷的耳目,自己還是小心為上。
對於李鐸舉家搬遷去衡陽,李裕沒有阻攔,而是派軍兵護送,務必安全送到。
按趙匡明的想法,都打到這種程度了,衡州他都不想給馬殷留著。
可此時從淮南傳來訊息,楊行密恐有不測。
三人在長沙節帥府密議。
“吳王恐不久人世,朱溫逆賊若是趁勢來攻,我荊襄空虛,恐難抵擋。”
趙匡凝非常擔心。
“兄長勿憂,待承規移鎮長沙,我們就回援荊襄,看他能耐我何?!”
趙匡明經此一戰,信心大增,大有一爭長短的意思。
“岳父大人,與馬殷的議和也完成了,咱們暫時收兵,以待來日,還是預防朱溫要緊。”
三人議定瓜分戰利品。
澧州、朗州、辰州、漵州、嶽州、潭州劃入荊南的轄區。
原荊襄的房州、荊南的歸州劃歸德王府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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