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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弼一上來沒有告訴孔紹安應該怎麼做,而是根據自己在滿清官場的經歷,詳細說了官府是怎麼做的,以便使對方認識到這裡面水有多深;一不留神,就是費力不討好,還會挨百姓罵,影響北海鎮的聲望。
清代的官方救災,也被稱為“荒政”,採取的手段主要包括緩徵、賑濟、撫卹、調糧這四種方式。從措施上來說,其實跟後世沒什麼區別,無非是在行政執行力上不同。
自乾隆四十六年的“甘肅冒賑案”後,包括李弼在內的一大批官員被懲處。其中處死大小官員四十七名,被革職下獄的八十二人,十一名贓犯之子被流放伊犁。連時任江蘇巡撫閔鶚元因為給其弟弟藏了三兩贓銀,也被擼了三級,並停發了三個月的養廉銀。
然而事情過後,雖然甘肅地方官員引以為戒,不敢再虛報災荒和冒賑,但其他地方在賑災過程中的諸多弊端仍屢見不鮮,從報災、勘災,到放販、放貸、折色、調免、調緩,弊端無處不有。參與舞弊的人員,既有承辦官員、胥吏,也有裡保、豪紳、富賈、生監、家丁、土棍等各色人等,舞弊手段更是花樣繁多,無所不用其極。
孔紹安疑惑的道:“土棍是什麼?逃荒的和吃飽飯的人咱們難道還分辨不出來嗎?”
“土棍就是遊手,此輩最是悍潑,為霸一方。若有賑濟施粥時,攀號喧嚷,截米爬搶。他們還會向飢戶強索賑票,不許挨家查戶,如不遂意則拋磚擲石,潑水濺泥,翻船毀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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