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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四十九年,正月十一。
琿春協領衙門。
上午,協領大人倭特山首先接到了距離琿春城東北四十里處的哈達瑪卡倫發來的呈報(滿語“卡倫”意為哨所。依清制,截止乾隆四十八年,琿春周邊共有卡倫十五座,每座須駐紮領催一名,甲兵十名)。根據負責卡倫的領催所說,正月初七日,從該卡倫路過的十二人小隊至今未歸。因初八、初九兩日天降暴雪,恐山路難行。估計那個十二人小隊已被困在了山道上。在派人呈報前,哈達瑪卡倫的領催已派出五人向東邊五里地之外的阿彌達卡倫(琿春城東北四十五里外)一路探查。
(一個卡倫之所以會有這樣的呈報,就在於清廷的“滿洲八旗皆屬兵籍”的政策,對旗民的管理十分嚴格。
乾隆二十四年奏準軍機處、兵部、內務府所請:對凡各省駐防兵丁、閒散人等,初次逃走,無論被獲自首,俱鞭一百枷號一月,交於該旗佐領官員等嚴加管束,充當苦差,半年後果能安分,仍準披甲當差。二次逃走,無論被獲自首,即發黑龍江等處折磨當差。……其逃走兵丁至三名者,將失察之該管佐領、防禦、驍騎校,罰俸一年。至五名者,該管協領罰俸六月。)
所以倭特山一看到這份呈報,就感覺不妙。他派出去的那個十二人小隊已經走了五天了,按說昨天就該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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