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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山谷,明禮看向妹妹,“你先回去睡覺,我去找爹孃。”
“好。”
明儀哈欠連天的走了。
程明禮拎上兔子耳朵去到父母住的木棚,站在外面敲了敲門口的樹枝,“爹孃,你們睡了嗎?”
陳大丫睡的沉沒聽見,然而,淺眠的程元西卻聽見了;他扭頭看一眼妻子,躡手躡腳起身走了出去,當看到程明禮手上的兔子,他無奈道。
“你和妹妹又出去了?”
“嗯,去了草地,抓到一隻兔子,我們沒帶鹽和刀出去。”只能帶回來了。
程元西接過兔子顛了顛,“還挺沉的,應該有五六斤。”
程明禮微微點頭沒說話,是挺沉的;即便他的臂力有所增強,提了一路還是吃不消。
“明天才能吃了,早上燉了,你和儀儀中午記得回來吃。”程元西沒有殺野兔,高溫四十度以上的天氣,殺了防不住肉會腐壞;不如等明日殺了燉上,能吃上新鮮肉。
“好吧。”
程明禮頗為遺憾地離開。
程元西盯著兒子遠去的背影,搖頭失笑,“這小子,君子端方都快忘了吧。”
程元西怕兔子跑了,從行李裡抽出一根雜草編制的粗繩將其五花大綁;避免其咬到繩子,他還把兔子的頭給捆綁了,嘴也給繫上,而後提進木棚裡,放在手邊,隨時可以探查是否還在。
這一夜,程元西沒睡安穩,總惦記著野兔;在睡夢之中想起來了就摸上一把,能摸到溫熱的兔毛才能放心睡一會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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