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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三個人就對著那個日記本研究起來,再聯絡1210案件,很快就理出一個頭緒出來。
12月9日,簡正和凌純雪在王豔的店裡拿了並穿上那對高跟鞋離開這家店,然後在路上那雙鞋子就壞了。應該是離那個即將被拆除的院子不遠的地方才壞,要不然凌純雪不會一直穿著壞了跟的高跟鞋。
當天晚上,簡正同凌純雪帶著這雙鞋子一同進入那個即將被拆除的院子裡。
12月10日3點半,簡正一個人從小院裡走出來,而凌純雪沒有一同跟出來。
12月12日,那個被稱為“錢哥”的小夥子卻帶著這對鞋來店裡維修。
睦男記得上次在看守所裡,簡正說他們一直在那個院子裡沒有離開過。
那就可以推斷在簡正離開那個院子後,凌純雪離過那個院子並把鞋送出去,或者是有人進入過院子去取鞋。
如果凌純雪後來離過那個院子,那就能證明簡正根本就不是兇手。
如果後來有人進入過那個院子,那就要找出這個人,也許他能證明簡正是不是兇手,更有可能這個人就是兇手。
最後,睦男說:“我覺得我們要弄清三件事:第一,影片中凌純雪當晚穿的鞋是不是王豔店裡拿的那一雙鞋;第二,那個叫錢哥的是誰,他是怎麼得到這雙鞋的;第三,到底是凌純雪親自把鞋送出去的,還是別人來取的,而取鞋的這個人又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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