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卻表示,也要留一部分在店裡煲海馬湯,不能只追求單一產品的利潤,而是要總體考慮,因為一、二年後,海馬的數量達到非常大的規模,所以現在就要先把海馬的幾個應用都開始慢慢做出品牌來,可以數量不足,但必須先做品牌,吊足胃口,到時海馬數量充足後,就可以多個產品線一起發力。這樣的未來,對富納島更為有利。
楊老闆聽到我這麼解釋,也抱歉說考慮不周。我表示因為位置不同,所以考慮的東西不同,楊老闆作為實體店的負責人,當然考慮更多的是實體店的利益,現階段怎麼打實體店的招牌做起來,而我則考慮更長遠一些,考慮的是整體,考慮更多的是未來。
雖然這麼說,按照富納島傳給我的資料,這是第一次運回海馬,數量是比較多,要給實體店開業撐面子,按照現在海域正常情況,在靠近富納島一公里範圍內,只取超過十釐米的海馬,以現在只派三個人兼職去捕捉的情況,最低也能每次船運輸一百斤回來。如果拿一半,也就是五十斤來泡酒,一個月是一百五十斤,按平均十克一條,也有7500條海馬,也就是可以泡500亳升的海馬酒7500瓶。每瓶按五百元銷售價計算,一個月也有三百多萬收入。這已經是非常好的開端了。成本方面,主要是白酒成本每瓶也就幾十塊錢,瓶子價格十幾塊錢,作為主要成本的海馬,對我來說,反倒基本不需要什麼成本。叫幾個U國人去海馬悠閒的捕捉就是了。現在只是一公里內捕捉,如果想擴大產量,只需要叫更多的人去遠一點的海域去捕捉,反正一百多萬平方公里的海域,這還只是九牛一毛。但凡事不可過急,慢慢發展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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