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婆子仰躺在炕上,想起羅峻熙,三琢磨兩尋思的,忽然後悔起來。
為啥後悔呢,覺得給兒子帶錢帶少啦。
就那天,稀飯兒走時,她望著兒子背影,手都伸進腰間錢袋子裡啦,想給兒子再多帶點兒銀錢,但是最終也沒掏出來。
現在沒人能知道她的小心思,只她自己心裡尋思,她也就展示展示心裡的黑暗面吧。
那天,她沒再多掏銀錢,一是想著能省就省。
而二嘛,也是最大的原因,那就是,給兒子帶那麼銀錢幹啥呀?稀飯兒是跟著他大姐夫一起走的。
聽說朱興德和楊滿山他們會一邊賣酒,一邊陪稀飯兒直到考完才回來呢。
她想著,出門在外,稀飯兒真就是萬一缺啥少啥啦,稀飯是小妹夫,他兩位姐夫能眼瞅著最小的犯難,那不得給掏兩個?
所以不用給多準備,將將巴巴夠用就行。
同理,而要是給稀飯兒銀錢帶多一些呢,她自個生的兒子自己太瞭解,一定會捨得給那兩位姐夫花錢。
手一鬆,就容易頓頓給其他人買肉吃,恨不得酒樓都敢領著進去搓一頓。
再一個還有理由三。
羅婆子怕給銀錢多了,回頭她兒子趕考完剩了銀錢,卻不拿回家,很容易在府城一通亂買,大包小裹的,拎著去孝順左家兩口子。
而說句最最實在的心裡話,趕明兒稀飯從府城回來,即便用那剩下的銀錢是給她買點兒啥,全給她買了,不是買給左家老兩口的,她都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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