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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記本很破。
而且不是一般的破。
封皮上已經褪了色的日期表明它是五十年前的產物,且在扉頁上,還寫著它上一任主人的名字TM.裡德爾。
像這種幾十年前的二手空白日記本,就連對角巷的廢品店也不會花哪怕一個銅納特去收。
可儘管如此,對於這個日記本,哈利卻還是很珍惜的。
因為這不僅是金妮送給他的第一件禮物,更是因為金妮在將日記本交給他的時候,曾鄭重其事的說過,這是她最寶貴的東西,還希望哈利能在這上面書寫日記。
韋斯來家的經濟情況可是很艱難的。
羅恩就曾無數次抱怨過,說是他用的每一樣東西,幾乎全都是哥哥用淘汰下來的破爛二手貨。
比如說,校袍是喬治的、課本是比爾的、魔杖是查理的,甚至就連老鼠斑斑,原本也是珀西的寵物!
相比起來,金妮要稍好一些。
畢竟她是家庭裡唯一的一個女兒,哥哥們沒辦法淘汰女裝給她,其他東西大部分更是羅恩在用。
但她這也僅僅只是好的有限而已。
由於洛哈特的書本價格過於昂貴的關係,她所用的大部分東西,依舊是韋斯來一家從廢品店淘來的二手貨。
所以她能送一本這樣的日記本給自己,哈利真的很感動。
他也的確按照金妮的請求,開始寫起了日記。
當然,他不可能真像赫敏那樣每天寫個幾百字的小作。
只有在發生重要事情的時候,他才會記錄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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