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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的音樂人買改編權,在業界是非常常見的做法。
一般一些剛火起來的歌,一些音樂人和歌手都會嘗試花一筆錢去買改編權。
很多業餘的音樂製作人,看到這十幾二十萬,都會忍不住把改編權賣掉。
但是那些賣掉改編權的音樂人不知道,他們的音樂被知名的音樂製作人改編之後,再交給知名的歌手演唱,在透過資本鋪天蓋地買通稿,便可以將這首歌據為己有。
過不了多久,就沒有人記得你才是這首歌的原作者,原唱。
大家只關注眼前的事情,不會關注一個名不經傳的小歌手。
這種“鳩佔鵲巢”的做法,經常在音樂圈裡上演。
林楓沒想到這種事情居然在自己身上上演了,而且還是那位方一文方老師。
這可就有意思了。
從這封私信上寫的內容,充滿著陷阱。
上面寫的是二次創作權,這是一個大坑,二十萬酬勞的誘惑,很多小白會踩坑。
只要答應了授權,後面這首歌就完全屬於這位方一文了。
上法院告都沒用。
看來這種事情,那位方老師沒少幹。
林楓看著方一文的助理發來的這條資訊,露出玩味的笑容。
就在這個時候,一個穿著黑色OL的女人走到林楓的座位前。
她是張總的秘書程莉。
程莉開口道:“林楓,方一文老師的交流座談會準備開始,張總讓你們這些相關的人員都進去聽一下,你也進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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