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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華走得瀟灑,徐鳳年雖不捨,卻沒有出言挽留。
溫華自己說過,兄弟歸兄弟,跟著他蹭吃蹭喝是天理,可要是真跟著他去北涼享福,就沒有吃苦的心思了,這練劍的志氣,也就丟了。他溫華這一輩子,總不能不出息,等練劍有成後,給老黃上墳,也能多帶兩壺酒不是?
“難受?”景舟問了一句,目送著溫華出了城。
腰間纏著一圈牛肉,脖子上掛著兩葫蘆酒,這小子倒是言出有信,說吃不上帶走,便真的帶走。
徐鳳年點點頭,喃喃道:“月有陰晴圓缺,人有聚散離合,說不難受是死鴨子嘴硬。溫華這小子,見到漂亮娘們就走不動路,每次信誓旦旦說將人家弄到床上去,可有一次得手?”
“有一次,碰到一個穿紫衣的娘們,溫華這小子眼珠子差點兒掉地上,揚言要人家給他生個兒子。被那小妞拿劍追著攆了幾條街,現在想想,真是跑的肺要炸了。”
一個姑涼家,不在閨房繡繡花,拿著劍滿大街砍人,成何體統?
關鍵是他堂堂的世子殿下,再加上未來註定要在江湖中留下重重一筆的“溫大俠”,還打不過這穿紫衣服的小妞,現在一想,他孃的,是有些丟人。
不過嘛這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他徐鳳年也是今非昔比,一身大黃庭算是小有所成,若是叫他再碰到這小妞,也叫她嚐嚐被人追著攆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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