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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登神位?”魔女心頭一跳,繼而又搖搖頭,“怎麼可能,我雖說保留了一點神性,但是距離重新登神差得很遠。”
“如果有一具神骸作為你的神國根基呢?”林刻反問道。
“你是說葬神島上的這具神骸?”魔女想了想繼續搖頭,“先不說我們能不能得到這具神骸。每位神都有屬於自己的理和律,例如逆罪魔火就是我的律的具現。葬神島上這具神骸如果它的律和我相相差甚遠的話,我又怎麼能將它作為神國根基呢?”
頓了頓,她補充道:“這具神骸應該是火屬性的,受祂影響,島上的生靈才多為火屬性。而且祂死前那不甘怨恨,祂的律已經被怨孽之力汙染了。這倒是和我有重疊之處,但是還不夠。”
林刻承認魔女確實不愧是曾經登神的人,對神靈的認識十分深刻。
“祂確實是具有火與怨孽的特性,而且我可以告訴你,祂剩下的特性是生命。”
魔女點頭,“這就沒錯了,所以祂才可以在神劍之下保留一點生機。但是生命之律和我是完全衝突的。”
從魔女外顯的屬性來看,她的律主體是火與罪孽分支下的叛逆,還包含著死亡和怨孽。顯然,生命與死亡衝突了。
“其實,這個問題不是無解。神分兩種,一是靈體點燃神火成就的神靈,二是體魄打破界限的外神。神靈是理律的顯化,外神卻不是如此,最純粹的外神是不沾法則的。神骸上的法則是祂的靈死之前的殘留,是無根之木。我們不是沒有修改祂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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