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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
清晨。
柳景輝跟著江遠前往劉成明的住所,一間工地上的集裝箱房。
比起普通住宅,這種用集裝箱改造出來的房子是冬冷夏熱,面積也小,除了睡覺的功能以外,基本沒有享受的空間。
儘管如此,劉成明的住所在工地上也算是不錯了,因為他是技術型的工種,所以才能住單間。
但就這麼一間集裝箱房,江遠勘察起來,也是沒滋沒味的,即使是細細查過了,也是找不到什麼合用的線索。
陪同而來的技術員收拾好器具,道:“江隊,要不要把裡面的東西搬回去再檢查?”
這純粹是給江遠面子了,哪怕換成一個普通點的專家,這樣的勘察想都別想。刑科的活也是幹不完的,每個單位都在催,這裡浪費的人力和時間多了,就得想辦法從別處找補。
江遠沒有這麼強的訴求,搖頭道:“這裡屬於是嫌疑人的臨時居所,找不到證據的話,就考慮其他地方吧。”
“嫌疑人說是將刀丟進了東溪湖,戴支已經組織人手去尋了,不過,東溪湖挺深的,還有水下的暗湧,找起來估計不容易。”從技術員的角度來看,尋找作案時的短刀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找到了刀,再找到作案時的交通工具,以及相應的照片,這個案子的證據鏈就相對完整了。
此時,柳景輝經過一晚上的思考,卻是更加堅定了,道:“劉成明的供述,可信度存疑,許多證言,目前都無法證偽。最起碼,咱們得找到一些客觀證據。刀的話,他們去找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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